边雪荣是富阳市盐业公司的业务科科长,主要负责盐的计划调运、批发(销售)、仓库储运等工作。陈吾良是分管业务的领导,平时与边雪荣在工作上有较多的联系,且有着共同的“追求”——“钱”。陈吾良炒股需要钱,边雪荣想改变家庭拮据的经济状况也需要钱。于是,颇有共同想法的两人一拍即合,动起了笋干盐销售的歪脑筋。
笋干盐是指用于腌制笋干的食用盐。每年的第二季度,是富阳笋干盐的销售旺季。在二三月份,笋干盐销售前,陈吾良都要会同业务科长边雪荣,亲自下乡去给供销社批发点的工作人员开一个协调会。富阳市参与销售笋干盐的只有三个供销社的经营户,盐业公司在协调会上与三方商定当年的笋干盐价格。由于笋干盐的销售季节性很强,因此供销社都是先欠账(供销社向盐业公司出具欠条),到时再由陈吾良、边雪荣两人拿着欠条去收现金款。
2003年开始,陈吾良和边雪荣商量着在笋干盐销售过程中提一部分差价出来,搞点钱花花。为了捞钱,两人可谓用尽心机,以2003年为例:协调会上商定了笋干盐价格,按照送货部分800元每吨、自提部分778.8元每吨结算,实际上陈吾良和边雪荣也是按此价格向供销社收取货款的。但两人交到公司财务的发票却不管是送货部分还是自提部分,都按照755元每吨的价格结算。由于协调会商定价格由陈吾良和边雪荣两人全权负责,再者供销社是直接将货款交给两人,因此盐业公司内部并不掌握具体的笋干盐销售情况,这便给陈吾良和边雪荣赚取差价提供了机会。
陈吾良和边雪荣瞅准的正是这个机会,利用少开发票少入账的形式进行大肆敛财。2003年,共销售笋干盐788.2吨,陈、边两人从中截留差价款26000余元,除去相关开支,每人分得9922元;2004年的笋干盐销售过程中侵吞差价款34961元,其中陈吾良分得27730元,边雪荣分得7230元;2005年侵吞笋干盐差价款18496元,每人分得9248元;2006年,两人侵吞笋干盐差价款10200元,这笔钱款因陈吾良的事发而一直放在边雪荣处未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