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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2版:每日新闻·警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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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包装袋回扣5厘 收了14万
· 同流合污 仓库保管员也入了伙
· 上下联手 赚取差价私下分
· 富阳揪出三条盐“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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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只包装袋回扣5厘 收了14万
  陈吾良等所在的盐务管理局和盐业公司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属于双重领导的国有垄断行业,其业务及行政关系由浙江省盐业集团垂直管理,而党务则由当地资产经营公司管理。

  1998年,陈吾良上任富阳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富阳市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盐业业务一块,主要是盐的购销业务,包括盐的调运、上报计划、批发、销售等,食盐的包装袋业务也由其负责。从这一年开始,浙江省盐业公司规定统一使用食盐包装袋,小包装食用盐由各地盐业公司自行分装,并通过招投标定下7家生产包装袋的厂家,包装袋的价格由省物价局统一定价。各盐业公司所用包装袋供货厂家虽然由总公司统一指定,但具体进货、付款等都由各子公司负责操作,这样,各盐业公司负责业务的经理就对这些包装袋的进货付款过程握有相当大的权力。

  富阳市盐业公司的包装袋定点厂家是温州某包装彩印厂,包装袋业务量由陈吾良按需要报计划给厂家,再由厂家直接送货上门,货款由盐业公司与厂家直接结算(2003年底后,货款由省盐业公司托收后付给厂家)。厂家为保证业务量及方便货款的结算,同时希望盐业公司能在包装袋质量方面向总公司多多美言,于是,掌握实权的陈吾良就变成了厂家眼中的“财神爷”,成为厂家“公关”的重点对象。

  1998年1月的一天,供货商某彩印厂人员来到陈吾良的办公室,塞给他一个信封:“这是一点点心意……”陈吾良立即领会了其中的意思,客气了一下就笑纳了。事后,他数了一下,信封内共有20张百元大钞。第一次受贿便如此“心安理得”,之后陈吾良收受回扣更是“得心应手”。

  为了便于计算回扣,厂家定了一个比例,每用一只包装袋就给陈吾良回扣,一开始是1厘一只,到后来高达5厘一只,相当于每吨食盐返还10元钱。尽管单只包装袋的回扣毫不起眼,但因为包装袋供货数量巨大,加在一起就是一笔可观的数额。富阳盐业公司1998年的包装袋业务量是698万只、1999年是568万只、2000年是634万只……从1998年至2005年间,陈吾良共收受厂家的回扣多达26笔,总金额为1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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