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24日全票通过1747号决议,将对伊朗实施进一步制裁。法新社认为,这一决议加强了国际社会要求伊朗中止铀浓缩活动的压力。
这份决议由英国、法国和德国提交,投票表决前,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对文本做出了非实质性的一些微小改动,以满足非常任理事国南非、印度尼西亚和卡塔尔的要求。
制裁将更为严厉
1747号决议敦促伊朗立即执行安理会第1737号决议,并在1737号决议的基础上开列了更为严厉的制裁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全面禁止伊朗出口武器;
——严格限制向伊朗出口武器,包括战斗机、攻击直升机、战舰、导弹、主战坦克和装甲战车。
——继续对涉及伊朗核项目和导弹计划的个人及实体实施金融制裁和资产冻结,并扩大相关对象的范围,新增15名官员和13家组织,这些人或组织都与伊朗革命卫队、弹道导弹研发计划有关。
——限制上述15名官员境外旅行。
——进一步严格限制对伊朗的金融援助和贷款,呼吁各国与国际金融机构不再承诺向伊朗政府提供赠款、财政援助和优惠贷款。
在安理会第1737号决议中,要求各国禁止与伊朗贸易的范围限于与伊朗铀浓缩活动有关的物品、原料、设备和技术,要求严密监督12名伊朗官员的出入境活动,要求冻结伊朗海外财产的名单上仅包括12名官员和10家直接与核计划和弹道导弹计划有关的组织。
为谈判留下余地
1747号决议说,将给伊朗60天时间,以满足联合国向其提出的冻结所有与铀浓缩和铀转化有关活动的要求。如果伊朗在60天后仍未满足要求,将面临“进一步适当的措施”。法新社解读说,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第41条,这些措施将包括经济制裁措施,但不包括军事行动。
决议同时提出,一旦联合国下属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确认,伊朗已履行义务,特别是冻结了铀浓缩和铀转化活动,所有已实施的制裁措施都将终止。
协议带有附件,详细列明了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六国此前向伊朗提出的旨在换取其终止铀浓缩活动的经济和外交激励措施。
安理会去年12月23日通过第1737号决议,要求伊朗暂停铀浓缩活动,并对伊朗与核项目和导弹计划有关的领域和个人实施制裁。
今年2月2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向安理会提交报告,认定伊朗未在规定的60天期限内停止铀浓缩活动,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六国本月15日中午在就联合国安理会有关伊朗核问题新决议草案达成一致后表示,将继续寻求通过谈判解决伊核问题。
伊朗称不惧压力
“全票通过决议反应了国际社会对伊朗核计划的深刻担忧,”英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埃米尔·琼斯·帕里在决议通过后代表六国宣读声明说,“我们再次呼吁伊朗全面履行其国际义务。”
声明同时强调,六国“致力于通过谈判达成解决方案,以消除国际社会的担忧”,“我们提议与伊朗展开进一步对话,以判断是否能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重开谈判的方法”。
声明还说,“我们承认伊朗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拥有研发、生产与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出于对这种权利的尊重,未来的安排、形式和时间表将通过谈判解决”,“我们敦促伊朗利用这一机会与我们一起找到推进谈判的方法。我们的提议将为伊朗和本地区带来长远利益”。
而代替伊朗总统马哈茂德·艾哈迈迪-内贾德前往纽约并在表决前发言的伊朗外长马努切赫尔·穆塔基则抨击了决议,称决议“非法”,而且是安理会少数成员的“不合道理的行动”。他重申,伊朗核计划出于和平目的。
“伊朗不寻求对抗,也不会要求任何超出它应得权利以外的东西,”穆塔基说,“我可以保证,压力和胁迫将无法改变伊朗的政策。”
黄恒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