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新规定要求,对为被拆迁户预留的房源,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要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供安置申请表和安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房源分配方案;经济适用房预留为廉租房房源的,必须由房产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武汉市廉租房住房购房协议书》,房屋交付后,由房产部门租赁给低保家庭。经济适用房项目预留房源超过50%的,还须报市政府批准。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