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会的奖牌和奖状由每一届奥运会的组委会提供,但归国际奥委会所有,并且由国际奥委会向获胜运动员颁发。
奥运会的奖牌颁发有个演变的过程。在1896年首届现代奥运会上,只向各项目的前两名颁发奖牌,而且是冠军获得银牌,亚军获得铜牌。到了1904年第三届奥运会,冠军才开始使用金质奖牌。
1909年,国际奥委会对奖牌式样做出如下规定:奖牌正面应为统一图案,反面由当届奥运会组委会自行组织设计。1928年第九届奥运会起奖牌正面的图案正式统一为:古罗马竞技场图案,竞技场旁边是左手执象征胜利的棕榈叶、右手举月桂枝的胜利女神像,竞技场的上方是奥运会的届数、地点和年代字样;背面是运动员形象。
2004年雅典奥运会对奖牌正面图案重新进行了设计,背景由古罗马竞技场改为希腊潘纳辛纳科竞技场全景,胜利女神由原来的坐姿改为动感更强的站姿,并且插上了翅膀。国际奥委会规定,以后的奥运会奖牌正面都将沿用这一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