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以后交通违法记分将进行部分调整
新增加的违法行为(6条)
名称 新 旧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2 0
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2 无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3 无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 0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
少于20分钟的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
少于20分钟的
6 2
6 2
降低记分分值的违法行为(10条)
名称 新 旧
不按规定倒车的 0 1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0 1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
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0 3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0 12
除客运、危险物品运动车辆外,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
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0 12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6 12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0 3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0 6
0 2
0 2
取消记分的违法行为(2条)
名称 新 旧
逾期3个月未缴纳罚款的 不扣分 12分
连续两次逾期未缴纳罚款的 不扣分 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