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夏剑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曹刚(化名)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报告书这样写着。但在今年2月15日,他却要杀了亲姐姐。昨天,曹刚被杭州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
曹刚是杭州人,今年43岁,没有工作,失去了老婆,这让他痛苦不已,经常喝得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二姐阿芬看着心痛,总找机会开导一下他。
今年2月15日晚上6点40分左右,阿芬骑着自行车,带着年货,又来到弟弟在朝晖的住处。弟弟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茶几上放着一瓶五年陈的“会稽山”黄酒,正边喝边看电视。
阿芬坐到弟弟边上,让他少喝点。曹刚似乎没听到,拿起酒杯继续,阿芬突然从沙发上站起来,“扑嗵”一声跪在了弟弟面前。曹刚不但没罢手,反而借着酒劲,提起了房子。因为父母把一套房子过户给了二姐,自己没有份,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曹刚一把推倒阿芬,抹掉了桌上的菜。阿芬吓坏了,要回家。曹刚起身反锁住门,抓牢阿芬的衣领,把她拖进了厨房,拨掉煤气灶和煤气表连接的软管,点着了火,嘴里嚷着要同归于尽。
阿芬趁机跑到了阳台,推开阳台窗户喊救命。而曹刚追了出来,将阿芬拖回了房内,再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尖刀,举刀刺向阿芬,阿芬夺过刀子,扔下了阳台。不料曹刚又接连拿出了两把,阿芬都将刀夺下。
丧失理智的曹刚最后拿出一把裁纸刀,拖住阿芬,向她的脖子、身上割刺下去。此时,听到呼救的邻居赶来,将门打开,救下阿芬。
经鉴定,阿芬已构成轻伤。
曹刚在接受审讯时很懊悔,说当时是因为酒喝多了。
但检察机关认为,他因父母留下的房子问题,对二姐积怨较深。作案时使用多把刀具,多次刺向二姐的颈部、喉部等要害部位,手段残忍。在作案前反锁房门、打开煤气管道,在二姐多次跑向阳台喊救命时,将她拉回,用刀刺砍,这说明曹刚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