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祚桂
从4月份开始,每个购买环保车的瑞典人将获得政府发放的1万瑞典克朗(约合1400美元)奖励。这是瑞典政府推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举措之一。瑞典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政策将环保车在汽车销售总量中的比重提高10%到15%。这些环保车包括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20克的小型汽车、电动车以及混合动力车(3月30日《新民晚报》)。
范伟有句经典台词:我就纳闷了,同样是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做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在“瑞典买电动车发奖”和“中国许多城市禁行电动自行车”的命运上,我们也不得不纳闷:同样是节能环保的电动车,两地的命运走向何以如此迥异呢?
对于“禁电”,不少城市给出的理由无非是电动车不安全、不环保、占用道路等。有数据表明:目前国内生产的电动车70%出口欧美市场。欧美市场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性、环保性的重视程度,当不在我国之下。在一个公认技术与环保“壁垒”很高的市场,电动自行车能够大量出口,其“不安全、不环保”的指控当是不攻自破。
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说法是,国内各城市之所以“禁电”,最主要的考虑是为了塑造城市的现代化形象。一个满街跑的都是奔驰、宝马、皇冠等豪华车的城市,当然显得比遍地都是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的城市气派和富足。但是,在环保已成为全球风尚的今天,某些城市若还追求这样的“形象”,透出的只能是虚荣的傻气。
从普通市民角度看,电动自行车价格低廉、机动方便,已成为成千上万收入不高的普通工薪阶层较为理想的代步工具。不管在哪个城市,普通市民阶层永远是大多数,买得起小车的人毕竟是少数。这就要求管理部门必须兼顾不同阶层合理的出行需求,心中始终装着“穷人经济学”,多从普通市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能让“嫌贫爱富”的潜意识主导了决策,动不动就“禁”这“禁”那。
瑞典比我们富裕得多,为了环保和节能,其尚且能不顾“面子”地推广电动车等环保车,甚至还给予现金奖励。我们的一些城市管理者,难道不该扪心自问、有所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