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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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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分析“钉子户”案典型性
· “钉子户”案曲终意未散
· 重庆“钉子户”拆迁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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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法官分析“钉子户”案典型性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3日就重庆“钉子户”拆迁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指出此案对城市拆迁工作意义深远。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院长张立说,重庆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17号房屋拆迁案对今后的城市拆迁工作不仅没有负面影响,反而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戴庆伟解释说,首先,该案引发了专家学者和公众对拆迁的广泛讨论,对拆迁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权利的滥用、合理安置和漫天要价、商业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等问题的实质解决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为今后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意见;其次,该案也证实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不容动摇。虽然此案受到关注和争议,但法院一直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执行,重庆市和九龙坡区政府都从未对该案的司法活动进行任何干预。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论涉及任何人,无论影响有多么大,法院都将依法强制执行;最后,此案再次说明拆迁双方应当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出发,互相体谅,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努力寻求妥善的方式来协商解决争议。任何形式的对抗对双方乃至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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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视点 A0003 法官分析“钉子户”案典型性 2007-4-4 48257178002CE173482572B20034DACD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