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2日责令美国政府重新审视汽车尾气排放管理政策。路透社报道说,这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首次对涉及全球升温的案件作出裁定,也是对布什政府推托尾气管理责任的批评。
当头一棒
据美联社报道,由于对布什政府在全球升温问题上的不作为深感不满,美国马萨诸塞州等12个州和“塞拉俱乐部”等13个环境保护组织将环境保护署告上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法官需要回答三个问题:州政府是否有权通过诉讼质疑环境保护署的决定?美国《洁净空气法》是否赋予环境保护署管理汽车温室气体排放的权力?环境保护署是否可以不管理汽车尾气排放?
最终,法官以5票比4票的表决结果作出裁决,对前两个问题作出肯定回答。对于第三个问题,最高法院责令环境保护署重新审视其可以不管理尾气排放的主张。
路透社报道说,此案是美国近几十年来最重要的环境案件之一,这份判决也是美国最高法院对涉及全球升温问题的案件作出的第一份裁定,对于布什政府现行环境政策无疑是当头一棒。
美国是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但布什政府2001年以拖累美国经济、损失就业岗位为借口,退出旨在要求发达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因此引起国际社会和国内许多团体不满。
不能不管
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说,环境保护署尚未提出适当理由证明自己可以不管理尾气排放。
法庭文件显示,环境保护署提出一系列理由,其中包括外交政策考虑,用以证明自己可以不管理尾气排放。但最高法院指出,环境保护署必须把推理和《洁净空气法》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最高法院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说,根据法律,温室气体属于空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署有权予以管理。环境保护署声称自己无权管理,是“武断、多变或者说不符合法律的”主张。
史蒂文斯说,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严重危害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公认,而环境保护署尚未作出合理解释,以说明其为何拒绝就温室气体是否导致或者引发气候变化作出决定。
“鉴于温室气体符合《洁净空气法》中对空气污染物的广泛定义,我们认为环境保护署有法定权力管理新机动车辆的此类气体排放,”史蒂文斯说。 邓玉山(新华社供本报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