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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4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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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配抗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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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四处借病历
专配抗癌药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他一人损失29.5万余元
  本报讯 用别人的专用病种病历,为自己配药,56岁的吴某因此被起诉。昨天,他因涉嫌诈骗罪在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受审。

  去年7月,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稽查科收到举报信,反映吴某医保违规。稽查科上网一查,几种昂贵的抗肿瘤药品用量反常地集中。稽查科立即报案。吴某被刑事拘留。

  吴某是浙江慈溪人,1989年曾患肠癌,做完手术后加入了杭州癌症康复协会会员,并成为一名气功辅导老师,辅导癌症患者运气功用辅助治病。

  利用老师的身份,他向多名学生开口配药:“我母亲生了癌症,她是农村的,没有医保,能不能借你的病历给我母亲配点药?”

  检察院指控:从2004年10至去年3月,吴建春称自己有病、母亲患癌症或病友需要用药,通过其他人或拿着别人的病历(涉及18本病历)配了多种抗癌药物,药品价值38.5万余元,造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29.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庭上,吴只承认其中8笔,对其余9笔通过他人病历配药的事实予以否认。

  吴某认为,医保对于癌症病人的政策比较优惠,配药越多,自己拿出的反而越少,而自己这样是帮助人。

  但有知情人称,每个月1000多元工资的他,却经常身穿名牌,出入饭店。

  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宣判。

  

  据了解,《杭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办法》早已明确规定:病人不得转借医疗保险证卡,不得冒名就诊、多头重复就诊;医院和医生不得超量给药,纵容冒名就诊,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支,否则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拱检法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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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法眼 A0004 四处借病历
专配抗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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