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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4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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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塔纳迷案”凶嫌押解回杭留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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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桑塔纳迷案”凶嫌押解回杭留下思考——
美容店为何频遭血光之灾
■本报记者 胡大可 柏建斌 本报通讯员 章官翔 章玮
  本报讯 昨天上午,杭州西湖警方从深圳将凶嫌李某易某两人押解回杭。“3·27”桑塔纳迷案由此告破(详见本报3月28日A5版)。本案中受害的是一名美发店的老板。

  ` 从杭州近期发案情况看,美容美发从业人员频频遭遇侵害,其中一些“灰色经营”的美容美发店中的发廊女占了多数。警方表示,这类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因为不少人受了侵害,也不愿意配合侦破工作。

  为什么他们容易受到侵害呢?我们不想把眼光仅仅停留在案件本身,而是尝试着找到一些理由,并在调查后得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预警。

  凶嫌发现:半夜只有老板一人盘账

  3月26日上午9时许,黄女士再也坐不住了。她丈夫盛某是文一路上某美发店的老板,往常总是按时回家,可25日晚上却迟迟不见人影。而且丈夫的黑色普桑车也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西湖刑侦大队的刑警们赶到了现场。他们发现美发店的卫生间和总台等多处留有点滴状血迹。

  随后,27日清晨,在城西的蒋村东路,早锻炼的一位大伯发现了那辆黑色普桑车。车后座躺着已经断气的盛某,他双手被绑,身上还有多处刀伤!

  通过大量协查通告的分发和对周围出租房旅馆的走访,专案组得到了数以百计的相关信息。最终,两名嫌疑人“跳”了出来,警方锁定了均为26岁且为同乡的李某和易某。

  3月28日,刑警们赶赴深圳,下午1时30分许,在车站抓获了李某,他手上是一张2点半起程去湖南的车票,而易某已经先逃回湖南了。在湖南警方的配合下,易某于当晚8时许在京广高速宜章出口处被抓。警方从两名嫌疑人身上找到了赃款11万余元。

  记者昨天和李某进行长时间交谈后得知,易某曾经在被害人开设的美容店附近的小区里当过保安,认为盛某有钱,于是起了图财之心。他对美发店的作息了如指掌,也知道美发店内没有特别的防范设施。一个最大的漏洞是:每天晚上11时许,当所有的员工下班之后,盛某总会一个人留下盘账。3月26日凌晨,他们就这样闯进了美发店,威逼盛某交出了随身携带的现金和银行卡。得手后,怕对方暴露行踪,两人又将盛某杀害,最后将尸体连车一起丢弃在蒋村东路。

  昨天,在记者面前,李某悔恨地说:“对不起女朋友,对不起父母。”

  美容美发店人员混杂,防范薄弱

  此案中,在嫌疑人作案前,已经观察清楚了这家美发店里没有防范设施。这,算是一个防范漏洞吗?

  记者了解到,目前杭城绝大多数的娱乐场所和大小宾馆旅馆都已经安装了监控探头或其它一些防范设施。警方也肯定了这些防范设施对经营者自身保护的作用,以及对于侦破案件所起的作用。“过去,24小时便利店被抢劫较多,大量安装了防范设施后,对意欲作案的不法分子的震慑也是很大的。”

  然而,和娱乐场所、宾馆旅馆类似,同样是来往人员流动频繁、身份混杂,同样是营业到后半夜的美容美发店,却还没有推广防范设施。“寥寥数人,店堂内又存放大量的营业款,加之没有防范设施,不法分子容易钻这样的空子。”办案刑警表示。

  记者来到了杭州几个美容美发店相对集中的地区。

  “装防范设施?”城西某美容店的从业人员摇了摇头。记者调查发现,多家美容美发店,连最基本的进出大门门楣上的监控探头都没有安装。

  另有一些美容美发店因为存在见不得人的“灰色经营”,更不乐意安装防范设施了。“我们甚至发现过,某些美发店的‘报警设施’是为了防范执法人员的。”办案刑警说。

  杜绝“灰色经营”是防范之本

  正当经营的美容美发店痛恨那些存在“灰色经营”的同行,认为他们是给整个行业抹了黑。

  “宾馆旅馆业有自己的行业协会,经营者们会定期开会,通报行业内的一些情况,并会制定一些行业规范,这对行业健康发展是很有利的。”昨天,西湖巡特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美容美发的行业协会也能彰显这样的作用,从而为净化行业风气起作用。“原本‘灰色经营’的如果正了自己的风气,才敢寻求各个执法部门的帮助,从而才会得到正确的防范知识和措施来保护自己。”民警说这是防范侵害的最根本之处。

  另外,就是安装防范设施了。“美容美发店属于人员往来复杂的公共场所,希望经营者的认识要到位,防范设施的投入是必要的。”

  警方建议,可以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触摸式报警装置,或在人员进出频繁的地方安装监控探头,都能起到震慑不法分子的作用。同时,收银人员或业主应尽量避免在店门未关的情况下,独自清点营业款,夜归时最好结伴而行。万一遇到不法分子,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强硬抵抗,可先记取他们的体貌特征、穿着打扮和逃跑方向等信息。确认自身安全后立刻报警。

  ◆案例链接◆

  ▲2007年4月1日,杭州三堡某美容美发店内,女店主刘某被人持刀砍伤,现金400元及手机1只被抢。

  ▲2007年3月11日,萧山瓜沥镇某美容美发店女老板雷某在店内遇害。凶嫌彭某交代,他带着20元闲逛,遇到拉客的雷某。发生关系后,雷某索价100元。情急之下,彭某摸出了带着的水果刀,向对方的颈部捅去。

  ▲2006年11月22日晚,一男子闯入萧山靖江镇某洗头房,老板娘陶某被抢走人民币300元、港币230元及金项链一根。

  ▲2006年2月8日下午,杭州文一西路益乐新村某美容美发店老板郑某,在店内遇害。凶手曾在店里做帮工。

  ▲2005年,8月13日凌晨,杭州古墩路一家无证美容美发店里,年仅19岁的洗头妹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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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法眼 A0004 美容店为何频遭血光之灾 ■本报记者 胡大可 柏建斌 本报通讯员 章官翔 章玮 2007-4-5 钱江晚报a00042007-04-0500005;钱江晚报a00042007-04-0500004;钱江晚报a00042007-04-0500011;钱江晚报a00042007-04-0500010;钱江晚报a00042007-04-050000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