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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校车可享受优先路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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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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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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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校车可享受优先路行权
成都市近日规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在接送学生的途中,可比照公交车,享受优先路行权。
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方便学生出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在执行特别接送任务时,比如接送学生中考、高考、各类竞赛活动等,学校可申请获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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