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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9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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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酒席上错菜 新人拒付款
一场婚宴引出官司
  本报讯 大喜之日,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好不热闹。可偏偏这喜庆的酒宴惹出了官司,新人还被酒店告上了法庭。昨天,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去年12月1日,是张先生的大喜之日。之前,张先生的妻子已在杭州一家五星级酒店预定了套餐为1888元/桌的A套餐,交了5000元定金。

  酒店说,当时,双方约定:一共23桌备1桌,婚宴前7天付清70%的钱,还有30%和临时产生的费用在婚宴当天付清;婚宴人数减少,提前3天通知酒店,否则酒店要收100%的损失费。可实际上,张先生没有预付那70%的费用,而且婚宴后来减少到了20桌,新人也没有提前通知。直到喜酒喝完了,新人除5000元定金外,没有再多付一分钱。

  为什么喝了喜酒却不付钱?酒店说,当时因为酒店内部出了差错,把张先生定的A套餐上成了B套餐,但两个套餐都是1888元。

  张先生认为,婚宴是值得一辈子回味的情景,但酒店却在这种场合将11个热菜都上错了,这让他无法理解,更不能原谅。

  酒店觉得,既然你发现错了,就应该马上提出来,不应该继续用餐,等吃完了要付钱的时候才说菜上错了,这不妥当。

  “菜是我老婆定的,吃的时候,我们要向亲朋好友去敬酒,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张先生委屈地说,既然酒店有错在先,他希望酒店能折价作为补偿,并赔偿他和老婆的精神损失费。

  在上法院前,双方已在消协的介入下,进行过调解,但调解失败。为了要回婚宴钱,酒店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张先生和妻子支付婚宴费4.123万元、退桌损失费5664元。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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