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年过七旬的锅炉工刘树奎多处骨折。从2005年6月起,他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住院281天,总共花费12万多元。由于是临时工,刘树奎工作的企业替他支付了全部医药费。
可企业结账的人是个细心人,在办理刘树奎出院手续时,发现账单上的金额有误差。几经查证,是医院电脑系统出了问题,他由此对这家“三甲”医院结算产生了怀疑。他说:“我就到医院复印了病历,找了懂行的人,回来对照住院费用明细一一验证,还真不是一般的乱!”
接到患者一方反映后,哈医大一院于去年末成立了调查小组,最后形成了题为《关于患者刘树奎医疗过程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自查报告,并退还患者住院费用5892.7元。
一般护理:
不规范收费收了278次计千余元
[患者质疑]按照一般专项护理记录单,“外固定支架护理”仅19次,但账单上却是278次。
[医院报告]外固定支架护理为“一般专项护理”的服务内容,且为患者提供此项服务,但由于没有及时调整为规范名称,造成了患者收费项目不符合规范现象。退回患者外固定支架护理278次,共计1390元。
特大换药:
百余次逾三成无“充分依据”
[患者质疑]根据临时医嘱单,“特大换药”共进行14次,但是账单上却收取了129次,共计2695元。
[医院报告]虽与患者本人核实特大换药次数在100余次,但经核实病历,发现2005年8月14日以前的特大换药依据充分,故退还特大换药54次计1382.5元,同时退换药包一次性材料费523.8元,合计金额为1906.3元。
[记者调查]刘树奎出院是在2006年3月22日,如果仅仅是“2005年8月14日以前的特大换药依据充分”,是不是意味着此后7个多月中的54次特大换药“依据不充分”?哈医大一院院长周晋说,换药应该有记录,但有的时候就没有记,或记得不清楚。没有记录,医院就不收费,即使给患者换了,没记录我们也就不收费,给患者退了。但并不等于我们没给他换药。
医疗文件:
检验单、记录丢了20多份
[患者质疑]病历中,血气分析报告单缺少5张。
[医院报告]结算单上显示共收取患者血气分析数量为13次,在检查中发现患者病历里血气检查结果报告单缺少5张。经与麻醉科核实,麻醉科在为患者做完血气检查后,由于管理原因,出现了部分报告单遗失现象,造成了收费单据与报告单不相符的问题。
不仅如此,医院在自查中发现,丢失的医疗文件还包括影像检查报告单10张、床头心电检查结果报告、血型复检报告单一张、O型全血化验报告单一张,还漏报了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检验结果,忘记书写会诊记录3次,其理由大多是“工作疏忽”或是“匆忙中忘记了”。
[患者质疑]根据长期医嘱单,骨欣肽应该至少用96支,为什么账单上只收取了72支的费用?为何不按医嘱给药?这对治疗结果会有怎样的影响?
[医院报告]院方自查报告中承认,按照医嘱计算,骨欣肽用量为96支,账单明细上为72支。
同时,在讲到病历质量时,这份自查报告承认“医嘱下达混乱,没有及时停医嘱(即按医嘱停止某项治疗)”。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