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缘分已尽,杨耿(化名)与老婆赵柯(化名)准备分道扬镳。这时,老婆偷偷退了杭州深蓝广场的一套房子,拿走了全部房款483.74万元。
老公发现房子被退后,向派出所报案说:老婆当时找了个男人冒充自己,并拿了假的身份证,在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中心办理了房产撤销合同备案手续,退掉了房子。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对赵柯罚款500元。处罚决定书认定:赵柯和冒充杨耿的男子,使用了赵柯拿来的杨耿的身份证,办理手续。
这事让杨耿郁闷了,身份证明明是假的,为什么没有认定?如今,老婆拿走了483.74万元,他要追回来难度很大,这给他造成了潜在的经济损失。老婆对此只需要接受500元的行政处罚,未免太轻了。
昨天,杨耿与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对簿公堂。他要求撤销公安局对赵柯作出的这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柯作为第三人,参加了昨天的审理。
54岁的杨耿西装革履,带着一名律师落坐原告席。对面被告席上,坐着两名身穿制服的警察,边上身着翠绿色毛衣外套的就是赵柯,今年39岁。
赵柯说冒充的男子是从劳务市场找的,而身份证是从老公的西装口袋里拿出来的。杨耿反驳道,两人虽然是夫妻,但去年年初,赵柯已离家出走,两人分居,不可能拿到他的西装,从办理当时的监控录像中看,赵柯和冒充男子挽着手,非常亲密。
赵柯的律师补充道:公安机关可以认定,而且完全有能力查明,当时的二代身份证是假的。但公安方面说,由于当时的材料是复印件,单纯看复印件,没有原件,看不到暗记,无法判断真假,无法进行认定和鉴定。而且目前的情况是无法获得原件。他们是本着教育的意义,所以对赵罚款500元。
“公安的处罚合理合法,我们有共同债务,我是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才这样做的。”赵柯则这样辩解。
审理完毕,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本报通讯员 尚法 本报记者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