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类似“与食(时)俱进”、“吉庆有鱼(余)”等不规范的“谐音成语”将禁止出现在户外广告中。市语委有关负责人在今年本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语委将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今后对违反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二简字或编造的谐音成语等企业或广告名称,市工商局将一律不予登记或备案。据悉,去年市工商局受理企业名称登记时,预先“消灭”了约1.7万处不规范用字。
北京市文明办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写进文明城区和首都文明示范街的评比标准中,在评选中,街头一些牌匾上使用的不规范用字将得到纠正。例如,目前不少饭馆将“羊蝎子”误写成“羊羯子”,在评比过程中将进行纠正。
据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