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的城市管理中多靠商贩自治,同行互相敦促,遵纪守法,善待顾客,保持环境,缴纳税费。北京市崇文区革新西里小区也曾尝试过这种思路,并且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商贩们珍惜机会,爱护环境,居民们在生活便利的同时,重新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遗憾的是,这一来自基层,以自治形态化解城市化沉疴的尝试被叫停,原因仅仅是因为与目前的某些规章和制度安排不合,街道办和城管不予认同(4月21日《财经时报》)。
街道办和城管为什么不认同小商贩自治呢?仅仅是因为这种方式不符合目前的某些规章和制度吗?未必。这一来自基层的创举,对我们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分明是一种挑战,它触动的是街道办和城管系统的管理权威。如果真如报道中所说,实行小商贩自治对化解城市沉疴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那么它就有了普遍推广的价值。这必然要产生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小商贩都自治了,还要城管干什么?尽管城管方面声明拥有300多项权力,可是对街头摊贩的管理无疑是其中最要紧的一项;并且,既然小商贩可以自治,别的方面为什么就不能自治呢?
换句话说,即便当真要实行小商贩自治,那也不能由社区居民或居委会来做主安排。或许在城管方面看来,城市管理不论涉及到什么样的问题,要进行什么样的改革,都必须通过城管系统来运作。这样,城管系统就仍然有存在下去的必要。
小商贩自治,动了城管的奶酪,城管当然要说不了。由此可见,大凡顺应民心,有益民生的改革,总是要受到某些既得利益集团阻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