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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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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思妙语
· 电信缴费入个人信用利大于弊
· 学生葬身鳄腹,孰之过?
· 婚房时代
· 从不再“强行停电”说开去
· 谁为电信部门建立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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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电信缴费入个人信用利大于弊
  有过手机长期欠费行为的人,今后要小心了,因为手机欠费记录今后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进入到银行的个人信用档案,最终,会让你拿不到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费贷款。据了解,目前央行已经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同意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已经责成各地人民银行和电信企业推进这项工作。                     ——据4月21日央视《经济新闻联播》

  选择电信缴费情况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有一定理由。因为,相比其他行业,电话的普及率和增长率为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提供了更为合适的基础。据报道,截至2006年,全国固定电话用户数达到3.80亿户,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4.41亿户,全国互联网用户达到1.28亿户;全国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9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4部/百人。

  当然,电信业的准垄断地位遭致的诟病也客观存在。电信欠费,除恶意欠费之外,电信企业的霸王做法和不规范经营,也是造成了缴费纠纷的重要原因。对于一些电信用户的恶意欠费,记入个人信用记录,让其遭受惩罚,当然没什么可说的;而由于电信企业和用户之间的正常纠纷引起的欠费问题,则需要区别对待。但这不能因此就否认央行的这一做法。

  发达国家的个人信用比我们好,并不是他们的素质天生比我们高,而是因为他们有一套办法,简单地说,就是让不讲信用的人吃亏,让讲信用的人得到好处。显然,我们更多的是“老实人吃亏”,进而出现逆选择,不讲信用的人越来越多。遏制这种趋势的发展,需要我们做出努力。我相信,只要程序得当、申诉渠道畅通,电信缴费入个人信用记录,利大于弊。

  ■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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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3 电信缴费入个人信用利大于弊 2007-4-23 钱江晚报a00032007-04-2300025;48257178002CE173482572C5004538A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