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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6版:财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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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五一”赴港澳旅游,购物需谨慎
  本报讯(吕律 陈聿敏) 五一长假就要到了,很多人已经定好了出游计划,到香港、澳门去旅游购物成为不少人的选择。昨天,北京、上海、浙江、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共同发布消费提示:“五一”内地消费者赴港澳旅游,购物需谨慎。

  港澳市场的部分家电产品不适合在内地使用,如有的电器产品的制式与内地不同,有的商品不提供简体中文说明等,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将这些情况了解清楚。在购买珠宝首饰时,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单据上详细列明金的成色,倘若消费者是购买钻石的话,香港是采取美国宝石学院的评级标准,包括净度、颜色等,与国内标准有些不同。此外购买玉器时,如店方称为天然翡翠,没有染色,也应在单据上清楚注明。

  香港是自由港,很多国际品牌在香港有特约经销商(即总代理)销售,同时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产品,后者一般称为“水货”或平行进口商品,售价可能较低,有些款式甚至总代理商也没有进口。“水货”售后服务是由出售商店负责而非总代理商负责,所以消费者购买“水货”产品时,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如果不想购买“水货”,在付款前须向商家明确,并要求在购物单据上列明所购买的商品是由总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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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财富·新闻 B0016 “五一”赴港澳旅游,购物需谨慎 2007-4-25 48257178002CE173482572C7002838A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