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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5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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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预付式消费
· 64名消费者告了“乐邦”
· SOS飞机紧急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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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干洗店易主 会员卡打水漂
64名消费者告了“乐邦”
  ■本报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杭州64名消费者碰到了一件麻烦事:购买了法国乐邦干洗店的充值贵宾卡,可去年下半年,他们再去干洗店时却被告之“老板换了,以前的贵宾卡不能用了”。

  多次上门交涉无果,无奈之下,64名消费者纷纷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干洗店原店主王某返还洗衣卡余额。昨天早上,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合并审理此案。

  原告来了3位,原告席中央是一名中年男士,两旁坐着两位女士。“我们是消费者的代表。”中年男士解释。被告干洗店原店主没有出现,来了两位律师作为代理人。

  按照法庭程序,原告首先要宣读起诉书,但原告有60多名呢。中年男子概括性发言:“2006年左右,我们在法国乐邦干洗店购买洗衣卡,但到了2006年中旬,现在的店主不予消费,说店是转让过来的,而我们都是在原店主在的时候买的会员卡。2006年11月,我们向西湖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被告的中年律师答辩:“2006年6月9日,原店主将整个店都转让给了黄某,包括该店转让前发生的业务,这叫‘一脚踢’转让方式。对于办卡新店主黄某其实是很清楚的,因为她曾是洗衣店的员工,很多卡还是她办的。你们应该把她也作为被告,这才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原告两位女士说,消费者有知情权,既然店被转让了,转让协议就应该公告,让消费者知道现在应该找谁处理以后的事,可事情发生后,原店主不接电话,不和他们沟通,所以他们对该店已不信任,希望将卡里的余额原数返还。

  法院休庭10分钟,进行调解,但未成功,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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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05 64名消费者告了“乐邦” 2007-4-27 48257178002CE173482572C90041D52B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