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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6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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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打车刚好3公里
为啥要收11元

较真老师昨被驳回诉讼
  本报讯 出租车上贴有标记:起步3公里以内,收起步费10元。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的孙老师在一次打车时发现,计价器显示正好是3公里,但表却跳到了11元。孙老师起诉了出租车公司,要求返还多收的1元钱,承担交通费和诉讼费。昨天,这场官司在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

  出租车公司没有请律师,派出了公司一员工作为代理人。“我们是按计价器显示收费的,计价工具是有效的,经过了物价、交通、质监部门审核。”

  法官休庭后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孙老师在坐出租车时,计价器已作出语音提示:“请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款”,孙老师当时没有提出异议。而出租车统一使用出租车计价器,并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出租车计价器进行鉴定,没有明确起步里程为3公里是否包含了3公里本数,而且法律对此也没有强制性规定。

  目前,关于电子式出租车计价器也没有国家标准,只有一个行业标准,质监检测院也是按照这个行业标准进检定。该出租车的计价器是合格产品,司机是按照计价器金额来收费的,所以驳回孙老师的请求。

  孙老师表示不服,要上诉。

  辛成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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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06 打车刚好3公里
为啥要收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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