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现行宪法颁布于1946年,从1947年开始实施。该宪法是在美国占领下由联合国军司令部起草的一部和平宪法,但不少日本人一直为不能由本国人民制定自己的宪法而耿耿于怀。
日本自民党自建党以来一直主张制定一部“自主宪法”,但在1957年时任首相岸信介的修宪努力夭折后,没有一位首相再提修宪问题。主张修宪的人认为,日本战后不能拥有军队,也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这说明日本是“非正常国家”。
日本首相、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上任后将修宪列为其最重要的执政课题,表示要在任内完成修宪。他在谈到修宪理由时多次表示,和平宪法已无法适应时代需要,需要对其修改,让日本更多参与国际安全事务。
安倍12日说:“在当代,我们必须就起草新宪法进行辩论,让日本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共同社报道说,修宪的核心是宪法第九条有关军事力量的条款,安倍将在参院选举中宣扬自民党制定的新宪法草案,其中就包括这项内容。
法新社认为,日本的军事力量已经发展为世界上最具实力的作战部队之一,只是障于宪法规定称为自卫队,修宪将突破名义上的限制,进一步扩大自卫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