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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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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治“炫富广告”,更要治高房价
  “见证奢华”,“新奢宅,彰显财富拥有者的非凡品位”……当买不起房成为很多民众苦恼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用词显得格外刺眼。这些炫富的广告语深深刺痛普通民众的心。政协委员吴文凯等认为这类广告折射出强烈的贫富反差,有违和谐社会理念,应该加以整顿。     ——5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不可否认,确实有一些百姓看到这样的广告词,会产生一种“被抛弃”的感觉,这种不和谐的感觉背后,体现的是房价的居高不下、适合百姓居住的房屋过少、房地产商不愿意开发这类中小户型房屋的现实无奈,这些才是炫富广告背后的真问题,而治理所谓的炫富广告,不过是一个表层现象,即便出台规定,让世面上把海景花园、花园洋楼说成“茅屋”,老百姓眼看着顺了,但就能解决高房价问题吗?

  任何时候,财富都不是一种罪恶,炫富也不就是一种恶行或歧视,一个开放而有秩序的社会,绝不能去排斥财富,而应该是人人各得其所——有人追求“非凡品位”,有人追求“实用价廉”、有人追求“豪华霸气”,有人追求“小家碧玉”,这一切都是可以和谐共存的。

  如果硬要强制管理,排斥这样的广告词,这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一来这些炫富广告并不违法,毕竟炫富广告和虚假广告还有所区别,“见证奢华”这叫炫富,但如果把臭水沟边的房子吹嘘成“水景住宅”,这就是虚假广告。二来花大力气花大成本去解决这种伪问题,治标不治本,还容易遮蔽和掩盖真问题。

  因此,与其把眼光聚焦在这些炫富广告上面,还不如切切实实地调查一下,房价为何如此居高不下,房地产商为何不愿意建造普通百姓居住的房屋,该用何种办法让开发商能多建适合大众消费的住房,一旦世面上这种住房增多,百姓购买商品房越来越倾向于理性和实在,那么,开发商的所谓炫富广告自然会有所减少,其他的各类广告多了,“见证奢华”也就不刺眼了。                 ■徐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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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3 治“炫富广告”,更要治高房价 2007-5-15 48257178002CE173482572DB0044FC3D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