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知是盗窃赃物,还介绍他人购买,刚过不惑之年的仙居农民泮的福昨天站在法院被告席上,成为浙江第一个被以“隐瞒犯罪所得罪” 判处刑罚的被告人。
泮的福是仙居县下各镇马垟村农民,在本村开废品收购站维生。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至10月,泮的福在自己的废品收购站将明知是盗窃所得的三辆摩托车介绍给他人购买。经鉴定,三辆摩托车共计1万元。2007年1月30日,泮的福被取保候审。
昨天仙居法院审理并当庭判决。以今年5月11日刚施行的新罪名“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泮的福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该判决属隐瞒犯罪所得罪名浙江首例纪录。
牟丹 何昉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