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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非强制推广
博主可选择公开信息

博客实名制,
启动网上意见征求

  本报讯 在保护个人隐私与如何有效管理之间,中国“博客实名制”的秋千已经摇摆了很久。

  记者昨天发现,互联网协会刚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力主博客实名制尽早出台,并已拿出“实名细则”。

  本月28日前,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广泛听取网民对《公约》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公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最终版本。

  消息传出,网上哗然,争议一时的“实名博客”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博客可选择性公开信息

  据悉,,为了保证我国互联网持续、健康地发展,2006年10月,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了“博客研究组”,组织新浪、搜狐、网易等博客服务机构的代表以及业内专家学者研究讨论博客服务方面的管理问题。经过多次开会讨论,共同研究起草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

  记者阅读后发现,根据这些设想,博客网站将鼓励作者实名注册,并给予实名者更多推荐。在“实名注册”的过程中,博客主也要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号码以及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此外,实名博客主也可以选择是否公布或公开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而博客服务商将保证这些信息的安全和不泄密。

  按照互联网协会的考虑,之所以强调“实名”,是因为一部分博客作者并没有正当使用博客提供的传播权限:有的作者利用博客宣传虚假信息,甚至对他人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作为影响力不断扩大的新媒体,有的博客并没有遵守基本的道德底线。

  因此,《公约》写道:实名博客作者要保证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博客服务商应当允许博客作者自己管理跟帖内容,“有权删除违法不良跟帖”。

  非强制推广“实名制”

  不过,作为行业组织,互联网协会不可能强制推行此项《公约》,只能是呼吁博客们加强自律。

  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公约》是与会员单位共同起草的,而新浪、搜狐、网易、MSN等大型博客服务商都是该《公约》的支持单位,这可能预示着博客“实名制”将加速推广,不过当事公司目前尚未公布具体计划。

  中国互联网协会表示,《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旨在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推动博客用户和博客服务提供商(BSP)以协议的形式规范双方的责权。一方面BSP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规范博客业务的发展和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协议方式提醒博客作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同时呼吁博客作者包括跟贴者接受公众的监督,并对自己在博客上的言行负责。

  据了解,中国有大约2000万博客,其中每周更新博客一次以上的活跃分子有700万至800万人。

  本报记者 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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