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生活品质的高低并不体现在‘长板’上,而是体现在‘短板’上,危旧房改善就是杭州市的一块‘短板’!”在昨天杭州市召开的相关会议上,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如是说。如何接长这块短板?如何将这一老百姓“家门里的民心工程”办实在?杭州要用法律法规为其保驾护航。
据悉,杭州市房管局早已着手开展《关于明确危旧房改善项目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和危旧房改善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定》等危旧房改善和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目前,上述三个政策已上报市政府批转。而《关于加强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内保留建筑产权人自行保护修缮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后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
同时,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在原定计划的基础上,各城区又增加了改善项目7处,计8.2万平方米。至此,2007年杭州市计划启动危旧房改善面积将达57.5万平方米。其中,上城区38.5万平方米,下城区4.3万平方米,西湖区2.5万平方米,江干区4.6万平方米,拱墅区4.9万平方米,滨江区2.7万平方米。
本报记者 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