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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喜迎省党代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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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社会保障 遍及城乡
■本版撰稿:本报记者 吴晶 陆毅 沈蒙和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在我省率先建立。社会保障的橙色暖风吹遍浙江,吹暖人心。

  绍兴应杏珍:一家人看病都能报

  4月2日,是绍兴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后,接受居民投保的第一天。这天一早,家住绍兴市越城区越都社区的应杏珍跑到社区劳动保障室,掏出650元钱,给自己、儿子和孙子都投了保。

  60岁的应杏珍退休前一直在街道企业工作,几年前单位曾组织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除去单位出资外,应杏珍个人要承担1.3万余元。考虑到家里的经济条件,应杏珍没有参保。下岗后一直打临工的儿子更是没有能力参加医疗保险。至于2岁的孙子,每次看病都是自费承担。

  去年底,应杏珍因心脏早搏和颈椎病压迫神经,在绍兴市人民医院住了一个星期,花去了3000多元;孙子的一次流行性感冒也花去住院费和医药费1600多元。而从今年7月1日开始,应杏珍一家人就能享受到新的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了。根据新的医保政策,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如果发生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应杏珍可以报销50%,最高限额为8万元,孙子可以报销80%,最高限额为10万元。而所需支付的保费仅为每年300元和50元。

  据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章剑谷介绍,在这项政策出台前,绍兴市约有31万人没有被医保覆盖到。他们既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也不适应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

  为此,绍兴市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市区率先推出城镇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即使是过去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失地农民,也可以在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中二选一。这意味着医疗保障已经覆盖到了绍兴市区的每一个居民身上。这样的覆盖面,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最广的。绍兴市社会保险部门曾测算过,光是补助部分,当地财政每年至少需要承担1700万元。

  来自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称,目前全省有28个县市在进行类似绍兴的试验,待完成后,全省将逐步推开,预计到2010年,我省基本实现人人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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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喜迎省党代会特别报道 A0002 社会保障 遍及城乡 ■本版撰稿:本报记者 吴晶 陆毅 沈蒙和 2007-5-24 钱江晚报a00022007-05-2400007;钱江晚报a00022007-05-240001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