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黄岩“2·4”特大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卫雄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卫雄不服判决,当庭提出要上诉。
去年6月,被告人刘卫雄因店面转让纠纷,与陈某和鲍某结怨,并一直怀恨在心。今年2月4日凌晨1点17分左右,刘卫雄携带松香水、打火机、面巾纸等,骑自行车来到鲍某服装店门口,放火后逃离现场。点燃的大火造成了17人死亡,6人受伤,并烧毁房屋一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卫雄为泄私愤,采用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情节极其恶劣,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卫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豪 童明强 何昉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