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的选拔主体分别是: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中国奥委会;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奥运会赞助商;奥林匹克大家庭;境外传递城市及所在国家(地区)奥委会;北京奥组委。
北京奥组委负责人表示,各选拔主体应依据火炬手选拔标准、选拔规则以及分配的火炬手名额进行选拔。各选拔主体不能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自行制定其他附属规则。不能转让、分解、下放火炬手选拔权利,也不能授权或委托任何第三方主办或承办火炬手选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