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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8版:竞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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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大众,选拔奥运火炬手
· 选拔原则
· 让我们一起参与
· 分配细则
· 选拔标准
· 组织推荐或公开报名
· 起止日期
· 选拔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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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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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选拔主体
  火炬手选拔主体是指拥有火炬手选拔权利和资格的有关方。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的选拔主体分别是: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中国奥委会;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奥运会赞助商;奥林匹克大家庭;境外传递城市及所在国家(地区)奥委会;北京奥组委。

  北京奥组委负责人表示,各选拔主体应依据火炬手选拔标准、选拔规则以及分配的火炬手名额进行选拔。各选拔主体不能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自行制定其他附属规则。不能转让、分解、下放火炬手选拔权利,也不能授权或委托任何第三方主办或承办火炬手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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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竞技 B0008 选拔主体 2007-6-24 48257178002CE173482573030045A82A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