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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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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夜总会“实习”没了借口
■薛建国
  日前,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发布会上,有两条信息值得关注:一是从今秋开学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有82个亿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此前一年为8个亿。这一巨额投入,可惠及90%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新的中职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将是每个学生每年1500元;二是为确保学生安全,教育部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这是两个好消息。虽然后者看似与助学金发放不搭界,但仔细玩味,却有很大的关联性。因为有很多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他们很在意实习是否有收入及收入的多少。然而,这些中职学生毕竟大都还是十七八岁的孩子,正是长身体和长知识的时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呵护。有时他们为了钱,不得不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大、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对身体和身心健康损害很大。现在国家提高了中职学生助学金标准,有很多中职学生会猛然感到肩头担子一轻。尽管他们本不应过早地挑上这副担子。

  眼下暑假,肯定有不少中职学生正在实习岗位上,不排除个别实习单位把他们当成人使用,也不排除个别孩子为了多赚钱进行自我“加压”,但现在最令人担忧的是,如何确保学校不再把这些孩子当“摇钱树”。

  去年的一则“旧闻”,很多读者会记忆犹新,这就是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陪酒事件。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至六年,但多数学生仅上一学期课,剩下的时间便到各地演出场所“实习”。学生出来“实习”,要给学校缴纳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学生非正常流失。学生们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学生得剩下的25元。这些做法无一例外地显示出,这个“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不像是一个正规的学校,反而像是一个培养陪酒女郎的基地。学校育人失职,孩子心灵蒙垢。

  中职学生实习,一般有学校安排或有学校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把孩子们放到什么岗位上去,学校是关键。如果学校不以“利”字当头,认真把好关口,一些坑害孩子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国家这次提高中职学生助学金,让一些学校或老师少一个借口: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帮助贫困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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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3 夜总会“实习”没了借口 ■薛建国 2007-7-12 48257178002CE1734825731500317F7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