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刚刚开始,海南8岁的小女孩张慧敏在其父亲张建民“督阵”之下,开始了长达2个多月的长跑。按张建民的安排,她将从三亚一直跑到北京。近日,小慧敏已从三亚跑到了海口。(《是挑战还是摧残?》见7月10日钱江晚报C10版)
这个女孩和他的父亲张建民前不久刚上过央视的“新闻会客厅。主持人李小萌对张建民让小女孩长期进行大运动量的长跑训练也作过委婉的劝说,现在看来根本没有用。
不只是央视主持人,专家、领导的话也没用。
——海南省高级体校科研人员认为,小慧敏正处于发育阶段,如此大的运动量,会给她的骨骼、心脏、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带来损害,如此持续两三年后,这些损害会慢慢显现出来。
——田径运动员出身的海南省文体厅竞技处处长叶志春说:“我最担心的是,这么过度疲劳一经积累,会导致她的肌肉等坏死。如果真是那样,就成了悲剧了。”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文彰在海口专门看望了刚从三亚跑来的小慧敏,并耐心劝说张建民,停止此次艰苦的长跑。
这么多人的苦口婆心都没能让张建民改变初衷,难道我们只能看着一个才8岁的小女孩在炎热中跑下去,一直跑到北京?
我们有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它能不能制止张建民呢?
逐条对照发现,张建民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法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条款:“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按照专家的意见,张建民的训练方法显然是不“适当”的。
那么谁有责任制止张建民呢?该法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那么,在小慧敏这件事情上,谁来投诉、申请?如果没有人投诉、申请怎么办?“有关人员”是哪些人? “有关单位”又是哪些单位?海南省或三亚市的教育部门?妇联?共青团?关工委?他们有没有投诉、申请的法定责任?法律如此笼统含糊,哪一个“有关单位”都可以认为与己无关,即使有人有单位私下里承认与自己、与本单位“有关”,但也可以因为不是法定责任而不管这件事。
估计小慧敏已经乘船过了琼州海峡,又从广东起跑了。就算本文的意见能被立法部门认可、采纳,小慧敏早就跑到北京了。远水救不了近火,那有没有“近水“呢?教育部门、妇联、共青团关工委(不一定是海南省、三亚市的,国家级的也可以呀)应该是近水了吧?他们能不能出手干预呢?
如果谁都不管,我们只能看着小慧敏一直跑到北京了?也许,能够平安跑到北京,还不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