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8日在二审判决中推翻东京地方法院原告胜诉的一审判决,驳回了侵华日军遗留毒气和炮弹伤害索赔案的中国原告的全部诉求。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小林克己在判决中认定了侵华日军在中国遗弃毒气和炮弹的事实,但以如果日本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即可防止受害事件发生的必然性不成立为由,推翻了东京地方法院做出的要求日本政府对中国原告进行赔偿的一审判决。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话音刚落,62岁和45岁的中国受害者李臣、孙文斗立即对法院的判决提出强烈抗议,旁听的日本民众也指责法院判决不公。
1996年12月,侵华日军遗留毒气和炮弹受害事件中的13名中国受害者及家属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对受害者及死难受害者家属每人赔偿2000万日元(1美元约合122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