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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03版: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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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行三: 用传销式模式洗脑
· 恶行四: 慈善行为全是作秀
· 恶行一: 谎话连篇太能忽悠
· 恶行二: 言而无信疯狂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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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恶行三: 用传销式模式洗脑
  同时,“带头大哥”还在群里为会员“洗脑”,群管理员时不时地就会“教育”群友,“你们对大哥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你们是大哥最信任的群,一定不要让大哥失望,我不允许有辱没大哥的行为”等等。

  在“带头大哥”给会员提供的一份上万字的“资料”中,他还声称交费股民与其不光是培训关系,还有赠与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大哥还要给你们钱。

  他在材料中写道:“这次组织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组建巴菲特式的团队,因此我在已收的培训费中,按每人抽取2500元、共200人计算,共抽出50万元,作为这个团队的发起资金。然后,我将这个资金注入一个独立的单一账户里,由我进行股票投资。我准备将应由我个人享有的权利,捐赠出50%。也就是说,在50万元炒股盈利后,我只享有50%的分红权。我捐赠的这50%分红权,除以200份,每份就是0.25%的分红权。也就是说,每个参加培训的人享有0.25%的分红权。我预计团队的总运营期是5年,在这5年当中,当红利达到100%后,我就开始第一期分红,以后每年分红一次。但是每个人只能领取分红款的25%,其余75%继续在操作资金中滚动,在团队运作到期后,可把应得红利一次性全额领取。我的目标是在5年期满后,咱们的团队资金总量应该不低于1000万元。大家的红利也将达到2万元,远超过你的投入。”

  他写道:“如果这个团队能按我预期的那样发展五年,我初步测算了一下,你的收益不会低于2万元,是你支出的若干倍。如果一切发展顺利,我将在团队的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后,撤销这个团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直至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功。今天由我创立的这个团队,就是完全仿效巴菲特模式。无论我们的试验最终是成功还是失败,我们这些走在时代前列的人,必将成为中国股市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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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人物 C0003 恶行三: 用传销式模式洗脑 2007-7-23 钱江晚报c00032007-07-23000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