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这是最近继首次允许保险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直接入市比例上限提高到10%等一系列措施之后,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又一次拓宽。
根据《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截至2006年底,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1.97万亿元人民币。据此测算,理论上有近30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出海”寻找投资渠道。
国泰君安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李迅雷指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对于资本的向外扩张无疑是一大利好。在人民币升值的过程中,境外资产用人民币衡量相对便宜。同时这是对国内过剩资金的一种释放,有助于“流动性过剩”的缓解。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指出,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盘子”比较小,保险公司只有开拓更多的渠道才能提高投资收益,境外投资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据悉,《办法》的配套文件《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前也已基本成型,其中明确,保险资金可投资境外主板市场的绩优蓝筹股。
早些时候,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各大保险机构就开始厉兵秣马,搭建海外投资的专业化平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先后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资产管理牌照,这是内地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取得的资金运用“通行证”。
除了设立海外投资机构,保险业要做的功课还很多。“要研究海外资本市场,研究金融衍生工具,配备专业人才,还要与外资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沟通,选择合适的投资管理人。”一家保险机构投资负责人说。
各方人士均表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是渐进和积累经验的过程,保险资金不会在短时间内大量涌向国外。“因为国内公司对国外资本市场还不太了解,从人才、技术等各方面都必然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因此对国内股市不会有大的冲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