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以及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内的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得在涉及证券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那么王江穗行为到底是不是内幕交易?在投资者的一片追问声中,深圳证券交易所7月23日给出了一个初步结论:依照现行法规,王江穗(王石妻子)买万科股票没有违规。
深交所副总经理张颖是在于深圳举行的一个媒体交流会上发表这番讲话的,这也是自7月6日发生王石妻子“错买股”后深交所第一次对外界回应对事件的看法。
张颖表示,根据有关规则,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士已经进行过披露。
张颖解释说,根据中国证监会4月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交所5月8日发布的相关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时,明确规定应在发生买卖行为的两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进行披露。张颖说,王江穗买入股票后,按要求向公司董秘报告,并在交易所网站作了披露,万科向深交所提供了整个买卖资料。
但张颖同时透露,深交所已经并将继续调查事件,如发现违规,将在交易所的权限范围内作出处理。如发现违规,深交所将采取相应的监管行为,“这其中并无协商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