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实习生 曹晔 本报记者 俞萍丽)沿袭了41年的“活期存款按360天计息”的方式已被打破。记者昨天了解到,我省工行已率先采用“按天计息”的方式,改变了“大月31日不计息”的做法。对储户来说,如果活期存满一年以上,那么,一年就可多得5天的利息。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活期利率收益有限,但此举预示着商业银行计息方式的进一步市场化,也意味着储户利益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储户并不了解银行的计息方式;此前的41年,无论大月、小月,银行计息每月按30天计算,即便遇到大月有31天也不多计算利息。按照银行这种计算方式,假如存入100万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92.5元。银行业人士算了笔账:如储户在2007年10月21日存入10000元的活期存款,存期为1年。按照最新的活期存款0.82%年利率、5%利息税来计算,按日计算本息总额约为10079.22元,按年计息本息总额则为10078.53元,这样储户可多收0.69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