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大陆共有10架民航客机被歹徒劫持飞往同一个机场:台北桃园国际机场。资料显示,这一年大陆民航共发生劫机事件21起,劫机成功的10起,劫机目的地均为台湾。
劫机事件频繁,受到国际民航界的关注,台湾当局也不得不改变态度,两岸有关方面的开始接触和磋商,研究遏制劫机事件、遣返劫机犯的操作程序。
1993年11月5日,大陆方面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方面海峡交流基金会在厦门讨论遣返劫机犯问题时达成一致意见:劫机犯是刑事犯、一方航空器被劫持到另外一方时,另一方应将案犯移送给民航客机所属方来处理。
1999年2月8日,台湾海基会与警方安排了一架“劫机犯专机”,将刘保才、师月波、杨明德、王志华、李向誉、罗昌华、王玉英、林文强和邹维强等9名劫机犯罪嫌疑人从台北运往金门,准备于9日上午在金门办理交接。然而,飞机从台北飞往金门过程中,却意外发生“案外案”,杨明德、林文强、师月波、王志华4名劫机犯罪嫌疑人企图劫持这架专机。
受到这起意外事件的影响,遣返9名劫机犯一事不得不延迟耽误。经过各相关单位协调后,决定先行遣返刘保才、罗昌华、王玉英、邹维强和李向誉等5名劫机犯。参与再次劫机的杨明德、林文强、师月波、王志华4人被扣押回台接受审查。台北地方法院在2000年3月30日以触犯民用航空、妨害公务等罪,判处杨明德、林文强、王志华等3人有期徒刑4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