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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1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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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付了房钱,
让房子跟朋友“姓”
现在,
这位朋友却“蒸发”了

  ■本报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出了购房款,登记的却是朋友的名字。李女士称,这是因为朋友的孩子想落户杭州读书,她出于好心,帮朋友一个忙。而如今,朋友的孩子没来读书,她想将房屋更名到自己名下,朋友却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她只有通过诉讼手段,要求法院判令这套房子为自己所有。

  昨天,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41岁的李女士是杭州人,朋友俞先生来自安徽,在杭务工。两人是多年的好友。

  去年5月初,李女士购买了一套140多平方米的预售商品房,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价要66万余元。她付了2万元的定金。

  去年,杭州有了购房落户的政策。李女士说,朋友俞先生知道后,想把孩子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杭州,以便孩子在杭读书,所以和她商量,请求她能将这套商品房的名字登记在其名下。李女士考虑到多年朋友,就答应了。

  去年6月,李女士将买房定金收据和购房的66万余元给了俞先生。房子最后以俞先生的名义买下,7月24日,俞向李出具了一张收条,表示购房款为李所出。

  今年5月的一天,李女士说,俞突然给她电话说,孩子因不习惯杭州的生活不来杭读书,让李女士将商品房的“购房资料”取回去,办更名手续。

  可此后李女士多次电话联系俞。他一直不与李女士见面,最后还停了手机。李女士怕俞先生将房子卖了或去做抵押,所以只有提交诉状。法院还将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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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11 付了房钱, 2007-8-17 48257178002CE17348257339002EEBCD[A1-孙燕≈B1-孙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