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款新车宣布上市时,厂家宣布了所有车型的配置和价格,但市场上并没有其中价格较低的低配车型供应。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建国认为,如果厂家只是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宣布这些车型上市,就涉嫌虚假宣传;如果是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这样的广告,则属于虚假广告,工商部门一旦查实是可以处罚的。
近年来,国内车市已日趋成熟,汽车消费观念也随之越来越理性。大多数中国消费者已从“虚荣消费”中走出来,理性地选择功能实用的车型,而不是华而不实的配置。因为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已经意识到,汽车只是改变出行方式、提高效率的一种交通工具。
然而,汽车厂家“低配无车”的做法,却试图通过营销手段,改变消费者的选择。这不仅忽略了差异化消费的特点,而且往往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很多人买车之前,盘算了很久,计划得很好,最后下单时变化却非常大——一些很花哨的电子装备和舒适性配置总能吸引消费者。厂家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对消费者理性消费的误导。而像张小姐那样最终无奈选择高配车型,更有被迫消费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