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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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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房价,
“物业税”没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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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降房价,
“物业税”没啥用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日前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发改委此前称,将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出台物业税,增加物业保有环节的持有成本,一方面可以将闲置房产挤向市场,增加住房供给,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房产流转环节的税收成本,如二手房营业税等。(《信息时报》8月23日)

  对于物业税,有人曾乐观地预计,开征物业税会使房价降4成。确实,根据某些人的小算盘,在理论上,开征物业税,房地产价格会有很大降价空间。根据当下的法律,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也就意味着占住宅成本50%多的地价和相关税费在销售时只需先缴纳1/70,于是,70-1/70=98.57%,表现在房价中,成本下降50%×98.57%=49.29%。再除去其他因素的10%,起码有39%的降价幅度。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然而,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

  以上所指的“物业税”,指的是“土地出让金、房产收费、房地产税”三税(金)合一。在经济属性上,招、拍、挂下的土地租金本质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房产收费是有偿服务,而房产税收则具有强制性,这三者性质根本不一样,合在一起,有可操作性吗?而且,作为政府调节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杠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很有可能造成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信号的扭曲。当下,城市的高速发展很大部分来源于“卖地”,取消土地出让金,无异于在抽地方政府的血,在断他们的后路,他们答应吗?

  即使通过“物业税”的征收,房地产价格能有所下跌,一般来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基于住房市场需求旺盛的现实,开发商的让利空间也不会太大。房产商可不是吃素的,他们怎么能“忍看房价成流水”。任志强曾说,“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换句话来理解,开征物业税,一旦带来降价效应,房产商也一定会通过增加小区附加值(如品牌)、改善环境和周边配套、提高房屋质量以及其他促销形式来稳定房价。

  在当前房地产需求大于供给的条件下开征物业税,有限的房价下降空间更有可能会立刻被膨胀的消费者心理预期所抵消。这时房价不仅不会下降,甚至还有可能上升。“物业税降房价”之说,根本就是一个乌托邦。

  在国际上,物业税是一种财产存量的课税,针对的是土地价值、房地产价值,是以财产的持有为依据的,这才是物业税的真正含义,而不是简单的什么“税金合一”、“三税合一”、“化整为零”。正如有专家所言,物业税并不以降低房价、引导资源配置为目标,也不以抑制开发商圈地、降低开发门槛为主要内容,而只是一种单纯的政府公共服务价格。开征物业税,最重要的目的是增加房产持有人的“持有成本”,从而促使消费者节约,理性消费,进而抑制房地产业内投机行为。这才是“物业税”的最重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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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2 降房价,
“物业税”没啥用
2007-8-24 48257178002CE17348257340004BBF32[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