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离第23个教师节还有一段时日,杭州余杭区的农村教师脸上多了一份喜悦,他们早早收到了区政府为他们准备的一份礼物:余杭区出台文件,提高农村教师的补贴。调整后的农村教师补贴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今年,根据全区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余杭区将调整扩大享受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并不同程度提高了补贴额度。凡是在该区镇乡(街道)农村中学、小学、幼儿园及成校的在编岗教职工,均享受农村教师补贴,人数占全区教师的50%左右。
补贴标准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办学条件和师资的稳定状况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按每月50元、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额度向边远地区和办学条件艰苦的学校倾斜。本次调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列支,预计全年需经费500万元左右。
本报通讯员 朱卫民 吴金丽
本报记者 梁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