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同行 巨款被抢
8月21日
杭州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蔡泽文
事情虽已过去了3个月,但黄女士想来还是后怕。那天,她带着10万元钱与一个男人来到杭州签合同,结果合同没签成,她却被那个男人用砖头砸伤,钱也被抢走了。
黄女士认识这个男人,只是一次偶然。5月份的时候,她想在义乌篁园小商品市场租个摊位,恰好遇上义乌人何某有摊位转让,两人商议后决定,黄女士先付10万元定金。
商谈的过程中,黄女士发现了一个问题,营业执照上的照片不是何某。何某解释说,摊位是弟弟的,不巧的是其弟正在杭州治病。黄女士想想还是不放心,坚持转让合同要有执照持有人的亲笔签名,于是揣上10万元现金与何某一起来到杭州。
果然,到了杭州后,何某凶相毕露,见无法圆谎,于是决定抢劫。乘黄女士不备,拿砖头猛击黄女士头部,抢走10万元定金。何某被抓后交代,营业执照是他偷来的,因为赌博他才想钱想疯了。
黄女士挺细心,发现营业执照有问题,但没想到身边的这个男人是个骗子。所以出门做生意还是不要携带太多的现金。
误认小偷,同事遭殃
8日23日
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 朱艳
小林莫名其妙遭到同事一顿打,如今要做开颅血肿清除手术。因为他被当成了小偷。
打他的同事小王今年24岁,来自陕西,是余杭某小区的保安。当初进保安公司时,公司发给他一双皮鞋,小王经常穿,左脚鞋上还被磨掉了一块皮。
6月7日晚,小王发现这双鞋不见了,于是搞起了侦查,在小区内到处寻找,这还真被他找到了一双左脚鞋上掉了一块皮的鞋,穿在正在小区监控室里值勤的小林脚上。此时,小王的气头上来了,从楼梯上拿起一根三四厘米粗的长木棍后,回到监控室,二话没说,朝小林的后脑打了下去,木棍断成了三段。
出过气后,小王还扔下一句话:“偷鞋子,到时我们去见主管。”随后,他便离开了。警方介入后,小王才知道抓错了“小偷”,打错了人。他被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
冲动是魔鬼。等知道这只是个误会时已太晚。不过,即使是对方的错,靠拳头也解决不了问题。
生意搭档 为钱翻脸
8月24日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吕虹
老来是一家私营针织厂的老板。今天,他坐在原告席上,听着被告老蒋的律师侃侃而谈,气得脸色通红。
老来与老蒋是生意伙伴,也是几年的老朋友。老来向老蒋供应棉纱,欠22万多元的货款未结清。
老来说自己每年都亲自上门催讨,可老蒋总推说手头紧,出具了欠条给老来。老来想想多年的老客户了,不好意思催得紧。可到后来,老蒋连老来的电话都不接了,所以他只有将老蒋告上了法庭。
老蒋自己没到庭,而他的律师显然是有备而来,说欠条的落款时间是2002年,早过了两年的法定诉讼时效。原来占理的老来一听,懵了。于是,忍气吞声地给老蒋一次次去电话,诉说两人过去多年的交情,动之以情。好说歹说,终于拿回2万元。
这场官司虽然结了,可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老来那无奈的神情让我久久不能忘记。善良的人们啊,在这个法制社会里不能仅凭自己的善良和别人的良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虽说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人们也要善于在这道防线中为自己掌握有利的证据,这样才能争取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