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总支部书记沈哲主要分管学生工作,学院里所有申请到校外租房的学生,最后都必须通过他的审批。入学后前三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批准;大四后有考研、实习、找工作等需求的学生予以考虑,但需要通过申请报告、家长班主任签署意见、告之在外住址电话以及安全教育“约法三章”等严格的审批程序,一般批准率也只是在1%~2%左右。
不过在沈哲看来,这些学生大多是抱着对“自由”的美好愿景,但真正实现了住在外面的愿望后,现实并非如想象中描画得那般美好。“学校有教室、图书馆,真正要学习的学生,完全可以在那里得到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事实上,以他的经验来看,恰恰是那些嚷嚷着要“独立”要“好好学习”的学生,在搬到校外住后,无论从自理能力还是学习成绩上来看,很多并没多大长进,甚至有些还会下降——因为失去了集体的约束,管不住自己。早上睡懒觉、晚上玩电脑,或者跟朋友玩到很晚,完全违背了他们当初信誓旦旦说要“安静的学习环境”的初衷。
沈哲认为,现在的大学生大多是80后的独生子女,平时在家娇生惯养,自我为中心惯了。很多学生甚至连最基本的自理能力都不具备。“试问这样的学生,到了校外,能照顾好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