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财政部29日宣布,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于29日发行第一期特别国债6000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告,首期特别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境内商业银行发行,可以上市交易。本期特别国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4.3%,发行日、上市日和起息日为2007年8月29日。
本期特别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付息日为每年2月28日和8月29日。2017年8月29日(节假日顺延)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9日表示,将15500亿元特别国债分期发行,一方面原因是充分考虑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形势,遵循可操作性、经济性和可控性的原则,分期、合理安排特别国债的发行规模;另一方面原因是,当前我国国债市场缺乏10年期以上长期国债品种,将15500亿元特别国债分期发行,可以按照10年、15年期,甚至更长期限分批、分次发行,有助于丰富国债的品种和期限结构。目前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中,期限结构以3至7年期的中长期国债为主,1年期以下短期国债和10年期以上长期国债相对较少。
这位负责人说,财政发行本期60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的外汇资金,将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来源,由投资公司经营。
央行29日晚间称,央行已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从境内商业银行买入了特别国债6000亿元。央行称,买入特别国债后,增加了央行的债券持有规模,有利于增强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央行将搭配使用中央银行票据、特别国债等操作工具,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