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并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保证供应。
国务院此前发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落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济政策和建房用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各地要切实保证供应。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意见还要求,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旧住宅区整治,要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要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512个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实际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仅26.8万户,占400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6.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
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实现“十一五”期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目标,年均需要资金约500亿元,而目前各地住房保障资金的各个渠道能够提供的资金每年不足140亿元,并且已有资金渠道落实情况不理想,今年地方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补贴和建设资金仅80亿元,资金缺口较大。为此,要建立规范、稳定的廉租住房制度资金来源。
杭州实情:
今年计划新购廉租房2万m2
根据杭州市房管局统计,截至今年6月,杭州已筹集廉租房房源1192套,其中未配租1114套(包括314套现房和800套期房)。从现行政策条件分析,可基本满足廉租住房房源需求。今年杭州还计划新购廉租住房2万平方米。
为解决“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杭州市提出“经济适用租赁住房”,目前,《杭州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已报市政府审定。据了解,现在已经落实了经济租赁住房房源300多套。而在杭州“十一五”期间计划推出租赁房总量达10万平方米,约1600套,切实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本报记者 詹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