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3  4  
PDF 版
· 为“无理由退货”叫好
· 奇思妙语
· 卖房关物业费啥事
· 如此月饼难以下咽
· 学生选老师是新趋势
· 省钱秘笈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9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卖房关物业费啥事
  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小区业委会可通知房管局禁止其卖出房屋。——这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草案)》中的最新规定。    

  (9月7日《新快报》)

  部分业主因为不满物管公司的粗劣服务等原因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及专项维修资金,这在现实生活早已司空见惯。在此情形下,如果任由业主将房产出售,则势必会损害到其他按时交纳物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的利益。因此,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禁止不交物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卖房,就成为一种貌似合理的维权方式,但在本质上,这是两码事。

  《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的卖房行为属于正常行使自己对房产的处分权,这种权利不受包括业主委员会在内的任何人粗暴干涉。当然,出于管理和服务的需要,要求业主在卖房和出租房屋后将卖房或出租房屋的情况告知业委会和物管公司,还是比较合理的。而物管也可以依法追讨应得的物管收益。

  □舒圣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3 卖房关物业费啥事 2007-9-10 48257178002CE17348257351004ADD41[B1-陈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