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陈水扁就自己涉嫌的“机要费”案再次出招。他核定“机要费”案相关的券证、资料、发票,甚至检方侦讯他的妻子吴淑珍的笔录等等都为永久不得公开的机密,这个动作是否会影响“机要费案”的审判进行,引起岛内各界瞩目。
“机要费”案的审理即将接近尾声,但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叶菊兰日前发函台北地方法院,说明此案相关发票、传票以及检方侦讯陈水扁等人的笔录,全都被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依据是所谓的“机密保护法”。陈水扁办公室对此强调,如果硬要公布这些机密的话,将会损害到台湾的利益。
台湾媒体报道,虽然陈水扁已将本案相关卷证核定为“机密”,但是法院似乎有继续审理的倾向,在今年6月15日台“大法官”作出627号解释,认定台湾地区领导人具有“机密特权”及“刑事豁免权”后,台北地院仍持续审理此案,只是改为采用秘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