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广东政协常委王则楚等人的强烈质疑而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九江大桥收费是否合法”问题,广东省交通厅日前表示,九江大桥作为经营性项目收费,完全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也不违反现行的规定。(9月9日《新快报》)
广东九江大桥因为莫名其妙的撞船和莫名其妙的倒塌而“一夜成名”,其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成为公共话题,因此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偶然。然而作为其大背景的“世界14万公里收费公路之10万公里在中国”的收费公路乱象却是一个普遍质疑。人们冀望于九江大桥的“名桥效应”之上的,是对收费公路整体乱象的扩大追问,以及对政府尽快改变这一乱象的热切期盼。站在这个高度,地方政府部门打起“太极拳”显然不是公众愿意看到的。
所以说,路桥收费不仅要“合规”,更应该“合理”,这个“理”就是普遍存在于公众情感中的人之常情。事实上,公众需要得到回答的,不仅仅是路桥收费现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更重要的是导致这一乱象的法规本身是否存在滞后以及亟待完善之处,有关政府部门准备采取怎样的制度改进来堵塞当前广泛存在于路桥收费中的不合理暴利?如果有关部门满足于“大桥收费不违背现行规定”,那么几乎所有的立法机关都可以休息了,法规将不存在完善与废止的问题——可谁都知道,这只能当笑话讲,万万不能当真。 ■盛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