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燕报道
本报讯 买下一个无居民海岛,过一把“岛主瘾”,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看来要暂时搁一搁了。昨天,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省政府不久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沿海各市、县(市)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利用规划制定、批准实施前,暂停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
根据《通知》,省政府建立了浙江省无居民海岛管理联席会议,其主要职能是监督沿海各地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审查,负责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核,协调、监督经批准的无人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实施。
“以前,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只要经过计划、土地、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即可,但现在,全省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前置审批,即所有的无人岛开发项目首先必须经过联席会议审批,才能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事项。”有关人士表示,这样做,比以前多了联席会议审批这一关,多了道门槛,目的是为了促进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利用。通知还明确表示,全省无人海岛将实行保护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即全省将出台统一的保护规划,以此为依据来保证无人岛的有序开发。据透露,目前全省沿海城市都已着手进行有关无人岛开发的规划,估计到明年6月底,全省无居民海岛规划就可出台。
目前,我省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共有3061个,其中2886个是无居民海岛。早在2003年,国家海洋局等就颁布实施了《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我省也于2005年出台了开发和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定表示,单位和个人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期限不超过50年。到目前为止,我省已有346个无人岛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
由于以往缺乏相应的审批制度,造成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审批上的无据可依,有些地方也出现了审批比较随意和混乱的情况。
“我省将加紧无居民海岛保护方面的立法,但立法有个过程,这个通知就是过渡性措施。”有关人士表示,暂停审批并不是停止审批,对一些确实需要开发的项目,经过联席会议审批后还是可以进行开发。